一条规则:发帖前在此处申请,未通过申请发表一律删除。
如果你在此处回复申请,说明贵组织、社团同意以下合作条款,批准后方可发帖。
1、每个社团或组织仅可发布一条(多条需额外申请,具体细节私信版主)纳新宣传贴。
2、如果社团或组织的宣传贴中带有商业成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发表(如需申请,具体细节私信版主)。
3、如果发帖后论坛管理组对内容有质疑可以在未经同意情况下删除在提出异议。
4、商业活动洽谈请私信联系@yqzhang2 或者@卢十六 。
5、浙江理工大学论坛管理组具有本条例最终解释权。
浙江理工大学论坛管理组
2012年9月4日